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杭州市富陽區政府產業引導基金管理實施意見》已經區政府第6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杭州市富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5月14日
杭州市富陽區政府產業引導基金管理實施意見
為規范我區政府產業引導基金管理運作,推進我區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創新財政支持經濟發展方式加快設立政府產業基金的意見》(浙政發〔2015〕11號)、《浙江省財政廳關于規范政府產業基金運作與管理的指導意見》(浙財企〔2015〕70號)、《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浙江省轉型升級產業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浙財企〔2019〕4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設立宗旨和原則
(一)富陽區政府產業引導基金(以下簡稱“產業基金”)是由區政府主導設立并按市場化方式運作的政策性基金,其設立宗旨是發揮財政政策導向作用,實現政府引導與市場化運作的有效結合,促進國內外優質資本、項目、技術、人才向我區聚集,加快推進我區創業創新和產業轉型升級。
(二)產業基金按照“聚焦戰略、政策引導、市場運作、防范風險”的原則進行運作,充分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產業戰略重點部署,引導企業開展投資合作,推動我區高新產業發展。
二、資金來源和基金規模
(一)產業基金資金主要來源于本級財政預算安排、上下級財政或金融資本合作出資、基金投資收益和深化專項資金改革等途徑籌集。
(二)產業基金以基金池方式運作,視管理運作和產業發展
情況履行出資義務。力爭通過三年時間,基金池總規模達到50億元,以后視產業基金運作情況,逐步擴大。
三、組織架構和主要職責
(一)產業基金組織架構為基金領導小組、主題基金管理委員會、基金法人機構和基金服務機構四個層次。
1.基金領導小組:設立杭州市富陽區政府產業引導基金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區政府領導任組長、副組長,區政府辦、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文創辦)、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區文廣旅體局、杭州富春灣新城管委會、區科技局、區審計局、區商務局、富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區市場監管局、區金融辦、人行富陽支行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根據國家和省、市、區產業發展規劃,確定基金的投資方向和投資原則;批復基金管理中的重大事項,審議決策投資計劃及方案等。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財政局,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貫徹落實領導小組重大決策,組織對主題基金進行考核評價;做好財政出資資金籌措落實和收益收繳工作,牽頭制定產業基金管理實施意見;開展基金財務監管,做好政策指導和統籌協調。
2.主題基金管理委員會:相關職能部門(含開發區和富春灣新城管委會,下同)牽頭成立相關主題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主題基金管委會”),辦公室設在相應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研究出臺主題基金管理辦法(細則);負責項目投資或“子基金”參股(設立)事項,提供投資領域的投資信息和投資需求,落實行業監管和項目對接服務;負責主題基金投資決策,做好風險控制,開展主題基金項目投資和子基金的考核評價工作。
3.基金法人機構:由區財政局授權杭州富陽投資發展有限公
司(以下簡稱“富投發”)代行政府出資人職責,出資組建專門基金法人機構,履行出資義務并支付基金管理服務中的相關費用。
4.基金服務機構:基金服務機構由富投發選聘或根據主題基金管委會需求進行委托。主要職責是根據主題基金管委會的要求,協助做好主題基金運行工作,包括完善投資方案、盡職調查、入股談判、擬定章程或合伙協議等。
四、運作模式和運營機構
(一)運作模式
產業基金聚焦先進制造、高新技術、美麗鄉村等重點領域及開發區、富春灣新城等重點區域,組建“科技投資引導基金”“美麗鄉村發展基金”“區域發展基金”等政府主題基金。主題基金由相關職能部門結合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導向提出組建方案,經領導小組同意后實行。主題基金組建方案包含基金名稱、管理機構、政策目標(可量化考核)、運作模式、儲備項目、讓利措施、對接流程等。
產業基金根據產業類別特點和差異性,以讓利性股權投資、同股同權股權投資等方式進行扶持,其運作模式主要包括“子基金”模式和“直接投資”模式。基金存續期最長不超過8年,按項目投資原有審議決策程序報批后可適當延長。
1.“子基金”模式,是指產業基金通過相關主題基金,與上級財政資金及社會資本合作設立或以增資方式參與現有基金等設立“子基金”的投資模式。
產業基金對子基金的出資額不超過子基金規模的20%,各級財政性資金不超過子基金規模的40%,部分重大項目及政府需要特別扶持的重點領域,經領導小組審定后可不受此規模比例限制。倡導子基金在富陽區范圍內登記注冊,原則上全部投資于富陽區項目,規模不低于3000萬元,參股上級部門基金或領導小組另行審定的除外。
我區產業基金原則上以“子基金”模式為主進行運作。子基金(投資機構)或其運營機構向主題基金管委會提出合作需求,主題基金管委會根據基金服務機構盡調報告決定參股(設立)子基金的,提出投資方案及出資金額建議(對出資金額較大的子基金項目,需由富投發進行復核,跟投上級部門基金除外),經領導小組審批后,由基金法人機構撥付出資資金。子基金按市場化運作,引導其進行項目投資,并接受監管部門監督。
2.“直接投資”模式,根據我區不同類別的產業資金和投資對象,采取注入資本金、直接參股、參與定向增發等不同的股權投資管理形式。
產業基金在直投項目中占股比例一般不超過20%,且不為第一大股東,特別重大項目經領導小組審定后可不受所設比例限制。直投項目中涉及非現金資產的,需經具備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直接投資”模式一般適用于開發區和富春灣新城區域內項目。單個擬投資金額3000萬元(含)以下的直投項目,基金服務機構開展評估盡調,主題基金管委會根據盡調報告形成投資決議,產業基金根據投資決議出資;擬投資金額在3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含)以下的重要直投項目,主題基金管委會根據盡調報告形成投資決議,經富投發復核后,提交領導小組決策,產業基金根據決策出資;擬投資金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重大直投項目,主題基金管委會根據盡調報告形成投資決議,經富投發復核、領導小組審議后,提交區財經委決策,產業基金根據決策出
資。
(二)運營機構
子基金一般應委托專業運營機構進行運作和管理,運營機構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且已在相關主管部門或行業自律組織登記備案,注冊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2.有固定營業場所及與其業務相適應的軟硬件設施,應向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第105號令)等規定的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
3.具備豐富的投資管理經驗和良好的管理業績,健全的投資管理和風險控制流程,規范的項目遴選機制,能夠為被投資企業提供創業輔導、管理咨詢等增值服務。
4.至少有3名具備3年以上股權投資或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工作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且有3個(含)以上股權投資的成功案例。
五、投資方向和要求
(一)產業基金投資項目應符合富陽區產業政策以及相關產業發展規劃,所投領域應具備良好的產業基礎條件,有一定的人才、技術、項目儲備,能夠有效引領我區創業創新和產業轉型升級。
(二)產業基金投資以高新產業為突破口,以數字經濟為
引領,堅持“無污染、小空間、高科技、大產出”的產業發展道路,以高端裝備制造、光電子、醫藥和醫療器械、新能源新材料、集成電路等高新制造業為主要方向,促進一二三產全面融合發展。不得投向高污染、高能耗、落后產能等國家和省限制行業。
(三)產業基金不得從事以下業務:
1.投資二級市場股票、期貨、企業債券、信托產品、理財產品、保險計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2.從事擔保、抵押、房地產(包括購買自用房地產)、委托貸款等業務;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贊助、捐贈等支出;
4.吸收或變相吸收存款,或向任何第三人提供貸款和資金拆借;
5.進行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對外投資;
6.發行信托或集合理財產品募集資金。
經領導小組批準的需要特別支持的重點領域或創新業務,不受上述條款限制,法律法規明文禁止的除外。
六、基金退出
(一)產業基金投資項目應在章程或合伙協議中載明退出期限、退出條件和退出方式,在達到投資年限或約定退出條件時,應適時采取股權轉讓、股票減持、股東回購以及解散清算等方式實現退出。
(二)產業基金退出時,按有關規定,需通過公開市場進行交易的,應聘請符合資質的中介機構對所持股權進行專項審計和資產評估,作為確定退出價格的重要參考。
(三)對政府需要重點扶持的投資項目,產業基金可以采取
一定期限收益讓渡、約定退出期限和回報率、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收取一定的收益等方式給予適當讓利。
(四)采取“子基金”運作模式的,應與其他出資人約定,有下述情況之一的,產業基金可選擇提前退出:
1.章程或協議簽署后超過6個月,未按規定程序和時間要求
完成設立或增資手續的;
2.產業基金資金撥付子基金賬戶1年以上,參股子基金未實際出資的;
3.子基金投資項目不符合本意見及主題基金方案政策導向的;
4.發現其他危及基金安全或違背基金政策目標等事前約定的退出情形的。
七、費用和收益管理
(一)基金服務機構管理服務費用按照委托協議支付,根據投資模式不同,原則上按照投資金額的一定比例按年支付。
(二)為激勵基金服務機構不斷提高運作服務水平,對于投資效益特別好的項目,經主題基金管委會提出申請,并報領導小組批準,從該項目投資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對基金服務機構的獎勵;對于投資虧損較大的項目,由主題基金管委會提出建議,并報領導小組批準,以一定比例相應扣減基金服務機構的管理服務費用。
(三)基金法人機構僅限于列支法律規定作為公司存在所必須進行的法律行為所需的成本和費用,以及根據本意見規定支付基金服務機構的管理服務費用和獎勵?;鸱ㄈ藱C構的稅后利潤在提取法定公積金后不作分配,全額留存基金池用于投資。
(四)產業基金對外投資發生風險,造成投資損失的,按照以下順序進行風險處置:
1.由產業基金已獲得的收益進行沖抵,沖抵后的收益盈余繼續用于產業基金滾動發展;
2.當產業基金已獲得的收益不足以沖抵時,差額部分報領導小組審批后,按照國家財政、財務有關規定進行核銷。
(五)產業基金出資部分無收益或虧損的,不得采取政府補貼形式向基金合作對象支付收益;實現收益的,不得超出稅后收益總額向基金合作對象讓渡收益。
八、風險防控和考核評價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應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建立對產業基金運作與管理的監督和考核機制,科學合理設置基金管理績效評價指標;對于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提出整改意見,確?;鹨幏哆\作和管理。
(二)主題基金管委會需加強對基金運作與管理的指導,按照“公開、透明、擇優”的原則進行決策,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對于運作較好的項目,可采取追加投入、利益讓渡、公開表彰等方式給予激勵;對于運作成效較差的項目,應減少投資,直至提前退出。
(三)基金法人機構應加強日常投資監管,視工作需要委托專業機構開展專項審計,有效防范風險,保障基金安全運行,促進基金保值增值。
(四)基金服務機構要按照國家有關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建設的要求,建立健全包括風險管理制度、風險管理組織和風險控制流程在內的風控合規體系及內部管控制度。
(五)與社會資本合作設立的投資基金應當委托一家區內商業銀行進行托管(參與上級部門的投資除外),按照有關規定及托管協議開展資產保管、資金撥付和結算等日常工作,對投資活動進行動態監管。
(六)子基金運營機構應建立嚴格的風控合規體系和內部管控制度,定期向主題基金管委會報送基金運作情況。
(七)其它有關職能部門、監管部門在職責范圍內,加強基
金運作協作與管理監督。
(八)建立盡職免責機制。對于按規定程序已履職盡責的投資項目,如發生風險造成投資損失,決策機構、職能部門、代行出資人職責機構、基金服務機構等不承擔相關責任。
九、定期報告制度
(一)每季度結束后15日內,主題基金管委會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基金法人機構上報相關領域基金投資運作、項目進展、資金使用等情況。
(二)每季度結束后5個工作日(年度結束4個月)內,基金法人機構向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季度財務報表(年度財務報告)。
(三)基金運作和管理中如發生重大問題,各職能部門應在7個工作日內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無法協調解決的,應在3個工作日內提交領導小組決定。
十、附則
本實施意見自2020年6月20日起施行。各相關職能部門根據本實施意見,會同財政等主管部門出臺管理細則?!逗贾菔懈魂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杭州市富陽區產業發展引導基金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富政辦〔2015〕107號)同時廢止。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杭州市富陽區政府產業引導基金管理實施意見》已經區政府第6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杭州市富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5月14日
杭州市富陽區政府產業引導基金管理實施意見
為規范我區政府產業引導基金管理運作,推進我區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創新財政支持經濟發展方式加快設立政府產業基金的意見》(浙政發〔2015〕11號)、《浙江省財政廳關于規范政府產業基金運作與管理的指導意見》(浙財企〔2015〕70號)、《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浙江省轉型升級產業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浙財企〔2019〕4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設立宗旨和原則
(一)富陽區政府產業引導基金(以下簡稱“產業基金”)是由區政府主導設立并按市場化方式運作的政策性基金,其設立宗旨是發揮財政政策導向作用,實現政府引導與市場化運作的有效結合,促進國內外優質資本、項目、技術、人才向我區聚集,加快推進我區創業創新和產業轉型升級。
(二)產業基金按照“聚焦戰略、政策引導、市場運作、防范風險”的原則進行運作,充分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產業戰略重點部署,引導企業開展投資合作,推動我區高新產業發展。
二、資金來源和基金規模
(一)產業基金資金主要來源于本級財政預算安排、上下級財政或金融資本合作出資、基金投資收益和深化專項資金改革等途徑籌集。
(二)產業基金以基金池方式運作,視管理運作和產業發展
情況履行出資義務。力爭通過三年時間,基金池總規模達到50億元,以后視產業基金運作情況,逐步擴大。
三、組織架構和主要職責
(一)產業基金組織架構為基金領導小組、主題基金管理委員會、基金法人機構和基金服務機構四個層次。
1.基金領導小組:設立杭州市富陽區政府產業引導基金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區政府領導任組長、副組長,區政府辦、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文創辦)、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區文廣旅體局、杭州富春灣新城管委會、區科技局、區審計局、區商務局、富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區市場監管局、區金融辦、人行富陽支行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根據國家和省、市、區產業發展規劃,確定基金的投資方向和投資原則;批復基金管理中的重大事項,審議決策投資計劃及方案等。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財政局,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貫徹落實領導小組重大決策,組織對主題基金進行考核評價;做好財政出資資金籌措落實和收益收繳工作,牽頭制定產業基金管理實施意見;開展基金財務監管,做好政策指導和統籌協調。
2.主題基金管理委員會:相關職能部門(含開發區和富春灣新城管委會,下同)牽頭成立相關主題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主題基金管委會”),辦公室設在相應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研究出臺主題基金管理辦法(細則);負責項目投資或“子基金”參股(設立)事項,提供投資領域的投資信息和投資需求,落實行業監管和項目對接服務;負責主題基金投資決策,做好風險控制,開展主題基金項目投資和子基金的考核評價工作。
3.基金法人機構:由區財政局授權杭州富陽投資發展有限公
司(以下簡稱“富投發”)代行政府出資人職責,出資組建專門基金法人機構,履行出資義務并支付基金管理服務中的相關費用。
4.基金服務機構:基金服務機構由富投發選聘或根據主題基金管委會需求進行委托。主要職責是根據主題基金管委會的要求,協助做好主題基金運行工作,包括完善投資方案、盡職調查、入股談判、擬定章程或合伙協議等。
四、運作模式和運營機構
(一)運作模式
產業基金聚焦先進制造、高新技術、美麗鄉村等重點領域及開發區、富春灣新城等重點區域,組建“科技投資引導基金”“美麗鄉村發展基金”“區域發展基金”等政府主題基金。主題基金由相關職能部門結合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導向提出組建方案,經領導小組同意后實行。主題基金組建方案包含基金名稱、管理機構、政策目標(可量化考核)、運作模式、儲備項目、讓利措施、對接流程等。
產業基金根據產業類別特點和差異性,以讓利性股權投資、同股同權股權投資等方式進行扶持,其運作模式主要包括“子基金”模式和“直接投資”模式。基金存續期最長不超過8年,按項目投資原有審議決策程序報批后可適當延長。
1.“子基金”模式,是指產業基金通過相關主題基金,與上級財政資金及社會資本合作設立或以增資方式參與現有基金等設立“子基金”的投資模式。
產業基金對子基金的出資額不超過子基金規模的20%,各級財政性資金不超過子基金規模的40%,部分重大項目及政府需要特別扶持的重點領域,經領導小組審定后可不受此規模比例限制。倡導子基金在富陽區范圍內登記注冊,原則上全部投資于富陽區項目,規模不低于3000萬元,參股上級部門基金或領導小組另行審定的除外。
我區產業基金原則上以“子基金”模式為主進行運作。子基金(投資機構)或其運營機構向主題基金管委會提出合作需求,主題基金管委會根據基金服務機構盡調報告決定參股(設立)子基金的,提出投資方案及出資金額建議(對出資金額較大的子基金項目,需由富投發進行復核,跟投上級部門基金除外),經領導小組審批后,由基金法人機構撥付出資資金。子基金按市場化運作,引導其進行項目投資,并接受監管部門監督。
2.“直接投資”模式,根據我區不同類別的產業資金和投資對象,采取注入資本金、直接參股、參與定向增發等不同的股權投資管理形式。
產業基金在直投項目中占股比例一般不超過20%,且不為第一大股東,特別重大項目經領導小組審定后可不受所設比例限制。直投項目中涉及非現金資產的,需經具備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直接投資”模式一般適用于開發區和富春灣新城區域內項目。單個擬投資金額3000萬元(含)以下的直投項目,基金服務機構開展評估盡調,主題基金管委會根據盡調報告形成投資決議,產業基金根據投資決議出資;擬投資金額在3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含)以下的重要直投項目,主題基金管委會根據盡調報告形成投資決議,經富投發復核后,提交領導小組決策,產業基金根據決策出資;擬投資金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重大直投項目,主題基金管委會根據盡調報告形成投資決議,經富投發復核、領導小組審議后,提交區財經委決策,產業基金根據決策出
資。
(二)運營機構
子基金一般應委托專業運營機構進行運作和管理,運營機構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且已在相關主管部門或行業自律組織登記備案,注冊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2.有固定營業場所及與其業務相適應的軟硬件設施,應向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第105號令)等規定的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
3.具備豐富的投資管理經驗和良好的管理業績,健全的投資管理和風險控制流程,規范的項目遴選機制,能夠為被投資企業提供創業輔導、管理咨詢等增值服務。
4.至少有3名具備3年以上股權投資或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工作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且有3個(含)以上股權投資的成功案例。
五、投資方向和要求
(一)產業基金投資項目應符合富陽區產業政策以及相關產業發展規劃,所投領域應具備良好的產業基礎條件,有一定的人才、技術、項目儲備,能夠有效引領我區創業創新和產業轉型升級。
(二)產業基金投資以高新產業為突破口,以數字經濟為
引領,堅持“無污染、小空間、高科技、大產出”的產業發展道路,以高端裝備制造、光電子、醫藥和醫療器械、新能源新材料、集成電路等高新制造業為主要方向,促進一二三產全面融合發展。不得投向高污染、高能耗、落后產能等國家和省限制行業。
(三)產業基金不得從事以下業務:
1.投資二級市場股票、期貨、企業債券、信托產品、理財產品、保險計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2.從事擔保、抵押、房地產(包括購買自用房地產)、委托貸款等業務;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贊助、捐贈等支出;
4.吸收或變相吸收存款,或向任何第三人提供貸款和資金拆借;
5.進行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對外投資;
6.發行信托或集合理財產品募集資金。
經領導小組批準的需要特別支持的重點領域或創新業務,不受上述條款限制,法律法規明文禁止的除外。
六、基金退出
(一)產業基金投資項目應在章程或合伙協議中載明退出期限、退出條件和退出方式,在達到投資年限或約定退出條件時,應適時采取股權轉讓、股票減持、股東回購以及解散清算等方式實現退出。
(二)產業基金退出時,按有關規定,需通過公開市場進行交易的,應聘請符合資質的中介機構對所持股權進行專項審計和資產評估,作為確定退出價格的重要參考。
(三)對政府需要重點扶持的投資項目,產業基金可以采取
一定期限收益讓渡、約定退出期限和回報率、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收取一定的收益等方式給予適當讓利。
(四)采取“子基金”運作模式的,應與其他出資人約定,有下述情況之一的,產業基金可選擇提前退出:
1.章程或協議簽署后超過6個月,未按規定程序和時間要求
完成設立或增資手續的;
2.產業基金資金撥付子基金賬戶1年以上,參股子基金未實際出資的;
3.子基金投資項目不符合本意見及主題基金方案政策導向的;
4.發現其他危及基金安全或違背基金政策目標等事前約定的退出情形的。
七、費用和收益管理
(一)基金服務機構管理服務費用按照委托協議支付,根據投資模式不同,原則上按照投資金額的一定比例按年支付。
(二)為激勵基金服務機構不斷提高運作服務水平,對于投資效益特別好的項目,經主題基金管委會提出申請,并報領導小組批準,從該項目投資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對基金服務機構的獎勵;對于投資虧損較大的項目,由主題基金管委會提出建議,并報領導小組批準,以一定比例相應扣減基金服務機構的管理服務費用。
(三)基金法人機構僅限于列支法律規定作為公司存在所必須進行的法律行為所需的成本和費用,以及根據本意見規定支付基金服務機構的管理服務費用和獎勵?;鸱ㄈ藱C構的稅后利潤在提取法定公積金后不作分配,全額留存基金池用于投資。
(四)產業基金對外投資發生風險,造成投資損失的,按照以下順序進行風險處置:
1.由產業基金已獲得的收益進行沖抵,沖抵后的收益盈余繼續用于產業基金滾動發展;
2.當產業基金已獲得的收益不足以沖抵時,差額部分報領導小組審批后,按照國家財政、財務有關規定進行核銷。
(五)產業基金出資部分無收益或虧損的,不得采取政府補貼形式向基金合作對象支付收益;實現收益的,不得超出稅后收益總額向基金合作對象讓渡收益。
八、風險防控和考核評價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應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建立對產業基金運作與管理的監督和考核機制,科學合理設置基金管理績效評價指標;對于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提出整改意見,確?;鹨幏哆\作和管理。
(二)主題基金管委會需加強對基金運作與管理的指導,按照“公開、透明、擇優”的原則進行決策,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對于運作較好的項目,可采取追加投入、利益讓渡、公開表彰等方式給予激勵;對于運作成效較差的項目,應減少投資,直至提前退出。
(三)基金法人機構應加強日常投資監管,視工作需要委托專業機構開展專項審計,有效防范風險,保障基金安全運行,促進基金保值增值。
(四)基金服務機構要按照國家有關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建設的要求,建立健全包括風險管理制度、風險管理組織和風險控制流程在內的風控合規體系及內部管控制度。
(五)與社會資本合作設立的投資基金應當委托一家區內商業銀行進行托管(參與上級部門的投資除外),按照有關規定及托管協議開展資產保管、資金撥付和結算等日常工作,對投資活動進行動態監管。
(六)子基金運營機構應建立嚴格的風控合規體系和內部管控制度,定期向主題基金管委會報送基金運作情況。
(七)其它有關職能部門、監管部門在職責范圍內,加強基
金運作協作與管理監督。
(八)建立盡職免責機制。對于按規定程序已履職盡責的投資項目,如發生風險造成投資損失,決策機構、職能部門、代行出資人職責機構、基金服務機構等不承擔相關責任。
九、定期報告制度
(一)每季度結束后15日內,主題基金管委會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基金法人機構上報相關領域基金投資運作、項目進展、資金使用等情況。
(二)每季度結束后5個工作日(年度結束4個月)內,基金法人機構向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季度財務報表(年度財務報告)。
(三)基金運作和管理中如發生重大問題,各職能部門應在7個工作日內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無法協調解決的,應在3個工作日內提交領導小組決定。
十、附則
本實施意見自2020年6月20日起施行。各相關職能部門根據本實施意見,會同財政等主管部門出臺管理細則?!逗贾菔懈魂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杭州市富陽區產業發展引導基金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富政辦〔2015〕107號)同時廢止。